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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远光灯抓拍系统后,滥用远光灯现象明显减少
发布时间:2022-05-18 09:46:07 | 浏览次数:

  来源:2019年06月17日惠州日报

      

  随意乱鸣喇叭、任性滥用远光灯,这些驾车陋习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我市于去年12月3日开始对这两项违法行为实行抓拍处罚。记者日前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截至5月底,市区江北、南坛、麦地等区域的4个智能抓拍“电子警察”共抓拍上述交通违法行为2150宗,其中滥用远光灯2009宗,乱鸣喇叭141宗。


  那么,目前市区乱鸣喇叭、滥用远光灯现象是否普遍?有何安全隐患和危险?连日来,记者前往市区江北、南坛、河南岸等地进行调查采访。

  近日,记者在市区多个交通要道蹲点调查发现,不少车主存在滥用远光灯行为。

  5月30日晚,记者在市区环湖三路(方直广场路段)路口处看到,部分在等红绿灯的车辆开着远光灯。然而,该路段路灯明亮,行经车辆没有必要开远光灯。“会车时,远光灯太刺眼了,根本就看不清路面状况,即使速度慢下来,也担心路边会不会有行人走出来。”现场一位小车司机李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2月起,我市对乱鸣喇叭、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开始抓拍处罚,其中鸣笛抓拍点位于南坛东路/南坛北路路段,处以150元罚款处罚;远光灯抓拍路段则为麦地南路/麦地东一路(市五中门口路段)、惠州大道/三新市场(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路段)、云山西路/文昌一路(惠州大桥北路段),处以记1分、罚款200元处罚。

  “经过数据分析,这些交通违法行为发生量正在逐月下降,我市驾驶员交通守法及文明意识得到提升,交通事故发生率也在不断下降。”该负责人说,接下来,公安交警部门还将在市区进一步推广覆盖上述智能电子警察,加大对乱鸣喇叭、滥用远光灯行为的处罚教育力度。


  惠州日报记者杨 熠 通讯员骆其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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