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远光灯的执法依据是什么?
针对不按照规定使用远光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明确的法律要求:
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了不能使用远光灯的几种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驾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img src="uploadfile/2022/0803/20220803095427958.jpg" alt=“”/"/>
传统方式治理远光灯效果不理想
传统治理方式以交警现场执法为主,在有限警力制约下,无法形成常态化执法,对滥用远光灯行为的震慑及规范效率较低。
高识智能远光灯抓拍系统项目效益
比较传统的现场执法,有效节约有限警力资源,可形成常态化全面执法,有效减少因不当使用远光灯造成的事故发生,降低滥用远光灯对驾驶员情绪及行为的负面影响,有力提升交通文明环境。
高识智能远光灯抓拍系统主要功能
高识智能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AI实时检测与抓拍系统,采用卡尔曼滤波预测实时跟踪技术,对车辆位移的四个位置进行抓拍,并全程记录车辆运行轨迹,全程记录车辆违法过程,全灯型全车型覆盖,形成违法证据链,科技助力交警治理远光灯滥用。
治理违规使用远光灯的必要性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部门统计显示,每年我国发生的交通事故中40%以上与滥用远光灯有关,且呈持续上升趋势。
由于远光灯违法行为难以取证,交管部门一般只能采取专项行动执法,但效果并不明显,单纯依靠有限的警力和传统的执法工作方法很难解决根本问题。
将科技与执法相结合,实现交警执法手段的优化升级,推进科技强警目标,全力推动“智慧交通”的发展。
合理使用远光灯有哪些场景?
远光灯致使对向和前车车辆驾驶人、骑行者、行人瞬间致盲,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开启远光灯的车辆,通常车速过快,易引发重大伤亡事故;私自改装灯光的渣土车大货车,夜间闯红灯超速、逃避电子眼抓拍,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近光灯、远光灯的使用相关规定:
(一)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三)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五)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