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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光灯杀手!远光灯抓拍系统助力常态化治理滥用远光灯
发布时间:2021-12-09 10:56:51 | 浏览次数:

  近年来,全国多地开始整治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的行为。传统的整理多以现场执法为主,但整治中,由于远近光灯的切换属于即时行为,取证较难,不但不安全,还会占用大量警力,不能具有持续性,执法效果不明显。

  


  乱开远光灯的危害显而易见:远光灯会让迎面而来的司机“瞬间致盲”;面对远光灯,司机无法准确判断迎面车辆的车速和距离,容易发生误操作;司机也难于看清远光灯后方的路况……

  远光灯导致的交通事故已非个案。福州一司机因为被对面车辆远光灯照射,看不清车前行人而把人撞死。对此次车祸,警方解释说,夜间行车,在对向行驶车辆的远光灯照射下,两车之间的人、物体在某角度下会完全淹没在灯光中,就像在灯光中“蒸发”了一样。这种现象被称为“蒸发现象”。

  今年4月,山东沾化县内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撞成重伤。肇事车主说:“路很窄,对面来的车辆开着远光灯,灯光非常刺眼,我根本没看见在我车前还有一名行人。”因为肇事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了事故的经过,交警很快找到了会车时使用远光灯的驾驶员。驾驶者承担了这起交通事故40%的次要责任。

  在我们的新交规中,已有对滥用远光灯者罚款并扣分的规定。但这一规定不像超速、闯红灯、压实线等违章驾驶那样被严格监控和处罚,使得滥用远光灯者肆无忌惮。

  汽车远光灯如探照灯,眼睛经常被“行刺”的,不仅是驾驶员,还有路人。可是许多人一旦坐上驾驶室,就忘了远光灯带来的困扰,在明明有路灯的情况下打开了远光灯。

  不文明的一大特点,就是只顾自己享受,不顾别人感受。远光灯就像巨型手电筒,假如有人拿着巨型手电筒对着你照射,你将有何感受?但某些驾车者仅仅为了自己看得更加舒服一些,却全然不顾他人的感受。这种行为说轻点是不懂事,说重点是野蛮。

  在交警的“查灯”行动中,有人对自己开着远光灯浑然不觉,有人甚至不知道如何开关远光灯。远光灯不是夜灯,一经打开,它就明晃晃地照在面前,“没感觉”说不过去。而不知道开关远光灯的,其驾驶资格一定有问题。如果他们的驾照真是考来的,交警应该倒追驾驶教练的责任。

  据了解,郑州高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智能抓拍系统,系统捕获率90%以上,识别准确率95%以上,是业界先进的远光灯实时检测与抓拍系统。这款系统已在河南、安徽、江西、山东、重庆、河北、陕西、湖北、福建等等省份多个地市、数百个交警大队安装使用,效果良好,为常态化抓拍滥用远光灯的行为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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