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光灯电子眼抓拍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远光灯使用有明确规定:
▶第四十八条: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五十八条: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因此,在跟车、会车场景中,不得使用远光灯,部分城市还出台了城市禁远规定,因此,如果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会被当地电子眼抓拍及处罚。处罚不是目的,保护行车安全才是。该系统可有效治理滥用远光灯陋习,减少由滥用远光灯引发的交通事故,相信将来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