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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光灯会被电子眼抓拍吗
发布时间:2022-03-10 10:47:40 | 浏览次数:

开远光灯会被电子眼抓拍。根据《道交法实施条例》,对远光灯使用场景有明确规定,越来越多的县、市上线远光灯抓拍系统,科技执法取证,树立“警不在法在”的良好氛围。

远光灯已经成为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隐患之一。滥用远光灯会导致对向行驶车辆的驾驶人视觉上瞬间致盲,对同向行驶车辆的驾驶人的视 线造成干扰,驾驶人对周围行人观察能力下降,对来车的速度、距离和宽度的感知力、 判断力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根据历年交通事故数据分析,夜间交通事故中,由于滥用远光灯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其占比约为30%~40%

但是,由于灯光变换使用具有随机性和瞬时性,很难取证及固定证据,交通管理中对于这种违法行为长期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

高识智能远光灯抓拍系统,充分利用实时跟踪技术、卡尔曼滤波预测与持续跟踪技术以及双摄像头对多目标及行为分析等技术,实现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的行为识别、证据固定、图片合成、视频图像回传与记录等功能,为交警部门提供执法依据,实现机动车灯光交管业务的智能化管理。同时,系统还能够实现非法改装灯的抓拍,全面治理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了不能使用远光灯的几种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驾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违法代码:1102、违法内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远光灯抓拍系统组成

高识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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