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远光灯的处罚依据,从国家到省市层面均有立法。
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五)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对机动车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据此规定处以罚款并给予扣分的处罚;在机动车年检安全检测时,对私自安装强光灯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将不予核发合格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了不能使用远光灯的几种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驾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予以扣1分+罚款(20-200元不等)。
江西上饶,明确规定在有路灯或有信号灯的路段,除恶劣天气外,禁止使用远光灯。
《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三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七)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
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二百元罚款。法律、法规和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违法使用远光灯处以500元罚款:
现阶段,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问题日益突出,是造成夜间交通事故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部分地方性法律法规均对机动车灯光的使用做了相应规定。
目前,交警执法主要采用现场路面执法,存在证据不好固定、警力不足无法实现常态化执法等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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