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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亿驾驶员!滥用远光灯危害大,远光灯抓拍系统实现有效治理
发布时间:2022-12-12 16:28:32 | 浏览次数:

 

  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2年11月底,全国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已经超过5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达到4.63亿人;机动车保有量达4.15亿辆,其中汽车保有量达到3.18亿辆。我国汽车文化积淀和汽车文明养成尚不匹配,一些交通参与者特别是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较为普遍,全社会的交通安全观念有待不断加强,交通文明意识有待持续强化,交通行为规则有待大力规范。例如“滥用远光灯”这一交通陋习,夜间阻碍他人视线极易引发车祸事故,其中大部分有人员伤亡。

      随着我国全面跨入汽车社会,滥用远光灯治理问题更显紧迫。高识智能核心专利产品——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AI实时检测与抓拍系统,对滥用远光灯行为进行精准抓拍取证,有效助力交管部门治理远光灯滥用。


      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五十一,五十二,五十八,五十九分别明确了不能使用远光灯的几种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驾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应当予以扣1分+罚款(20-200元不等)。


  滥用远光灯的危害


     在夜间会车时,远光灯的强光照射下可使对方驾驶人“瞬间致盲”,看不清路面情况,容易引发事故。

  当后车使用远光灯时,前车后视镜会产生大面积的光晕,不仅看不清后方情况;远光灯的强光会使驾驶人对于感知判断也会加速下降,容易因此采取错误操作,造成交通事故。

  因提醒对向车辆变光没有反应,容易引发路怒症,与对向来车“以亮还亮”,我行我素滥用远光灯,造成恶性循环。


      远光灯治理方式:现场执法

  (一)查处方法。目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时,主要依靠路面执法,通过交通警察现场观察,再进行拦截取证,查处的方式较为被动,技术含量较低,特别是需要大量的警力参与,工作量很大,对交警的安全也有一定的影响,而且由于不能连续查处,治理效果也不显著。

  (二)取证困难。因滥用远光灯的行为具有可变性、动态性、瞬间性,驾驶人一旦采取变光措施,通过现场执法难以固定证据,容易引起执法纠纷。

  (三)追究事故责任难。因滥用远光灯致使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于车辆本身没有直接参与碰撞,因此“肇事”车辆可以不留痕迹地迅速离开现场,这也导致了本应该承担事故责任的违法行为人逍遥法外。

  

  高识智能远光灯抓拍系统使用效果


  降低事故发生率,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各地交警在设备启用后结合媒体不断曝光和宣传,达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违法行为骤减,从而降低了由远光灯引起的交通事故。

  合理节省警力

  因为所有的违法证据都是自动保存,自动推送至交警的违法平台,只需人工审核后可直接处罚,减少了人工执法的工作量,合理的节省了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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