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转自:开封日报
机动车滥用远光灯行为较为常见
近日,一些“交警处罚乱开远光灯司机蹲着看大灯”的视频在短视频平台上迅速传播,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一直以来,由于不规范使用车灯引发的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远光灯已然成为夜间出现在马路上的一大“杀手”。
8月21日晚,记者在市区多条道路看到,过往车辆滥用远光灯的现象较为常见,每隔几辆车就会有一辆开着远光灯。当日21时,记者在省府西街搭乘一辆出租车。没走多远,就有两道刺眼的白光从对面袭来,有着多年驾龄的司机周师傅本能地眯了下眼睛。“市区道路上不规范使用汽车灯光,已经成为夜间行车安全的一大隐患。”周师傅对滥用远光灯的行为十分反感。他表示,会车时,如果对面车辆开着远光灯,明晃晃的灯光根本照得人睁不开眼。
在社交平台上,很多网友抱怨自己有被远光灯“闪”过的经历。尤其是那些新手司机,一旦遭遇远光灯照射,就会有些手忙脚乱,容易发生事故。
机动车不规范使用灯光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滥用远光灯,无论是对交通的有序运行,还是对驾驶员、行人的生命安全,都会埋下巨大的安全隐患。夜间车辆灯光使用有明确规定,并不是由着驾驶员“乱来”。
机动车不规范使用灯光已成为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夜间行车时,司机的视线本身就有局限性,如果迎面遇到开远光灯的车辆,往往会造成严重的视觉障碍,一旦遇到危险情况,司机常常会避闪不及,从而酿成交通事故。
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车辆远光灯的使用有着详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灯光使用规定的,处一百元罚款。
很多市民坦言,市区道路的夜间通行条件很好,照明要求完全能够满足车辆通行。夜晚开车,很多时候没必要开远光灯。
做道路交通安全的倡导者和践行者
刺眼的灯光能让人暂时失明,对他人和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本人都是致命威胁。法律对车灯的使用早已有了明确规定,但依然有一些驾驶员我行我素。这是因为,不规范使用汽车灯光的行为,存在着取证难、处罚力度较轻,难以引起驾驶员对于这类乱象的重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危害很多,首先就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此外,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还容易形成恶性循环。现实中,总有一些驾驶员无视交通法律法规,认为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没什么大不了的,久而久之就会使一些小毛病成为习惯,而那些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人看到大家都不遵守的时候,就会产生从众心理,从而导致整个社会的交通秩序恶性循环。
安全驾驶是每位驾驶员应当遵循的准则。请各位驾驶人谨记,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夜间行车时,请正确使用远光灯,做道路交通安全的倡导者和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