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行车时,你是否经常被对向车道的远光灯“亮瞎眼”呢?对这样的司机,你是怎么看待的呢?据外地媒体报道,深圳交警对乱开远光灯的司机使出的绝招让人记忆深刻:除了罚款300元、扣1分外,还准备了一把椅子,放在警车正前方,然后将远光灯打开,凡是查到乱开远光灯的司机,就得坐在这把椅子上,看灯1分钟。
“有的司机甚至将原厂配置的大灯换掉,换成可以‘压制’过其他汽车灯光的氙气灯,根本不管别人的感受,会车时也不切换近光灯。”有几十年驾车经验的钱师傅说:“城区的马路上光线都不错,没必要开远光灯,但好多驾驶人仍常开远光灯行车,以为这样看得更清楚,会更安全。其实,这样一点都不安全,对自己及其他驾驶人都有潜在的危险。”
引发事故取证难
对夜间滥用远光灯后造成交通事故定责难。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远光灯引发交通事故的案例,但很难认定和追究使用远光灯司机的事故责任。对违法使用灯光的行为,更难取证,除非证据确凿充分,否则不好说,尤其对向车在会车时速度非常快,使用灯光的证据很难固定。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认定,比如两车相撞时其使用的远光灯没有关闭,交警在勘验现场时能够发现,这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能确认,可处以行政处罚,法院审案时也可以认定。如果司机只是说被远光灯晃了眼,没有其他充分证据,法院基本不会认定这类事实。
交管部门认为,很难抓到现行,因为灯光是转瞬即逝的,这需要交管部门做大量工作,比如调取行车记录仪或者监控录像,否则很难证实事故是因远光灯引发的。
目前普通监控探头在远光灯照射下,难以捕捉使用远光灯车辆的号牌,不易固定证据。
利用电子监控,惩治违规使用远光灯驾驶员
随着电子监控设备功能的升级,目前已有部分城市采用“电子眼”治理“滥用远光灯”并取得成效。
据研发人员介绍,远光灯抓拍电子眼可以在夜间清晰抓拍滥用远光灯车辆号牌、车辆前部、驾驶人相貌特征,并录制5秒以上滥用远光灯视频,形成完整证据链,协助交管部门精准执法。
以升级的技术手段为抓手整治“滥用远光灯”行为,能有效消除道路交通上的“攻击性”行为,降低驾驶人群体的压力。同时,通过升级或加设的电子监控手段整治“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可考虑对不按规定使用或连续使用远光灯超过一定时长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