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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现因滥用远光灯出车祸被法院判担责事故案例,远光灯抓拍系统可有效治理滥用远光灯
发布时间:2022-06-30 09:22:01 | 浏览次数:

  近期,多地出现因滥用远光灯造成事故被定责的案例。

      

      

       近期,泰州市也发生一起因远光灯滥用导致车祸,行人身亡,远光灯车辆被判担责的案例。

       在靖江江平路马桥段,发生一起汽车撞击行人,导致行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时,因对向车道上的车辆使用远光灯,对肇事驾驶人造成一定影响,使用远光灯的汽车驾驶人也承担了事故的相应责任。这也是泰州市第一起使用远光灯不当担责的事故案例。

    事故发生在凌晨4时49分,一名行人沿着江平路机动车道的快车道向前慢走,随即被后方的一辆汽车撞倒在地,汽车撞击后的碎片散落一地。事后交警及时到达现场处置。而不幸的是,被撞者现场经120急救车医生确认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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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发生后,肇事驾驶人称,前方的对向车道上,一辆汽车使用远光灯让自己根本看不清前方道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经过交警定责,肇事车辆以及使用远光灯的车辆都要承担事故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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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副中队长高剑锋,根据《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夜间有路灯照明时,不得使用远光灯,因此交警判定本起事故中,使用远光灯的车辆要承担事故的相应责任,这也是我市第一起因使用远光灯不当而担责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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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是交通治理的一大顽疾。晚上远光灯的亮光照射,容易对司机造成炫目或瞬间视盲,因而引发交通事故。

  在许多地方的不文明行为调查中,滥用远光灯常居首位。据公开报道,我国每年发生的夜间交通事故,有40%以上与不规范使用远光灯有关。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法院判决文件中,与远光灯相关的交通事故诉讼有4千多条。

  

  滥用远光灯治理势在必行。

  由于灯光变换使用具有随机性和瞬时性,远光灯滥用很难取证及固定证据,需要科技手段辅助交管部门进行执法取证。

  高识智能产品充分利用实时跟踪、卡尔曼滤波预测与持续跟踪技术以及双摄像头对多目标及行为分析等技术,实现滥用远光灯交通违法行为的行为识别、证据固定、图片合成、视频图像回传与记录等功能,为交警部门提供执法依据,实现机动车灯光交管业务的智能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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